衢州市推进企业上市专项行动方案

2022-04-26 10:45:59 来源:衢州市金融办

根据《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为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结合发展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到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市值确保达到20家、2000亿元,力争达到30家、3000亿元,加快形成资本市场“衢州板块”和高质量发展的上市公司群体,为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新引擎、增创新优势。


(一)全面对接资本市场。2021年末全市上市公司力争达到11家;2023年末达到20家;2025年末达到30家;实现县县有上市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破零。鼓励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二)直接融资能力增强。到2025年末,全市累计实现直接融资1000亿元以上,其中新增资本市场融资累计达到220亿元以上,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新增融资规模比重保持在20%以上。


(三)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到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累计完成并购重组达到100亿元以上。


(四)推动上市公司行稳致远。到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从2020年末的31%提高至35%以上,继续保持全市上市公司未发生过股权质押风险的良好态势,上市公司成为区域经济行稳致远的“压舱石”。


二、工作举措
按照“引导推进一批、培育壮大一批、辅导报会一批、上市挂牌一批、做大做强一批”工作思路,形成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培育企业、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四个梯队,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加快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一)强化面上培训,夯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1.强化宣传培训。成立“衢州市企业上市促进会”,发挥上市公司的典型示范作用,经常性地开展上市经验交流;各区块要鼓励支持企业家赴凤凰学院、高等院校参加资本市场系统学习,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交流,邀请监管部门、交易所、中介机构、高校专家授课,讲解金融、证券、法律、财务、董秘等方面专业知识,促进更多企业家树立资本市场发展理念。
2.加大行业推动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针对行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行业特点,举办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在行业政策、业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提高企业家实务操作能力,引导行业企业加快对接资本市场,支持行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市国资委要主动加强与市场各方主体的沟通交流,推动市国资公司对接利用资本市场,争取实现市属国有企业上市或参控股公司上市零突破。
3.支持企业挂牌“练兵”。各区块要支持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推动一批中小微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过挂牌“练兵”,丰富企业融资手段、优化企业结构化调整和资源组合,积极推进股权激励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为企业转板上市和首发上市奠定基础。
通过宣传培训、挂牌“练兵”,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促进企业规范运营,筛选一批对接资本市场意愿强烈、条件成熟或成长性良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加快企业发展。


(二)集中要素保障,加快上市培育企业发展。
4.强化要素保障。发改、经信、资源规划等部门对上市培育企业,应按照政策规定在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等要素保障上给予优先支持。
5.强化中介服务。各区块要整合本地上市中介服务资源,大力引进外地优质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业绩诚信档案,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支持中介机构对接企业,指导企业合理选择中介机构,为企业改制、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及产业规划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提高企业培育质量。
6.加大金融支持。发挥市“1+3+N”政府性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通过让利性股权投资方式优先支持上市培育企业;引导企业拓宽视野,引进有相同行业产业链资源的PE、VC投资,增强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强化担保增信,由市金控集团推出专项产品对上市培育企业给予担保扶持,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现行的政策性担保费率;积极调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资源,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通过重点培育,加快企业发展速度,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推动企业财务指标达到企业意向市场板块条件要求,推进企业与优质中介机构加速启动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各区块要努力扫清上市障碍,加快上市步伐。


(三)加速辅导申报,全力推动拟上市企业上市。
7.优化政务服务。建立上市重点对象“一对一”服务机制,由各级主要领导牵头,各责任部门协同推进,选择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科学精神的干部组建专班跟踪服务,及时办理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项目审批、税费缴纳、资产转让、社会保障、土地房产确权和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全力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大力支持企业瑕疵资产处置;及时出具各类合规证明;切实提高服务企业股改上市办事效率。
8.加速辅导申报。对辅导企业,各区块要督促企业和中介机构研究制定辅导规范工作计划,明确企业上市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安排,加快辅导规范工作进度;要加强与浙江证监局、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深度合作,把拟辅导、拟报会企业作为服务重点,争取证监部门进行板块差异化辅导监管;要大力支持报会企业按照监管部门(交易所)审核问题反馈要求,补充完善各类证明、说明、行政许可等材料,加速企业IPO排队进位。
9.上市挂牌一批。支持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拓宽企业上市渠道,支持主业突出的成熟型企业到主板上市;支持创新创业型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支持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鼓励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创新层、精选层并从精选层转板上市。支持企业境外上市、间接上市和分拆上市。


(四)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10.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各区块要加强资源统筹,将区域内优质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向上市公司集聚,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使上市公司成为创新人才、技术和项目等高端要素集聚的重要枢纽,引导上市公司加大对“六大产业链”领域项目投资力度,打造一批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高质量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11.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重点支持上市公司开展产业并购,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及内外部资源,通过引入技术研发、管理团队、商业模式、营销渠道,推动高端品牌、高端技术等领域并购项目落地,持续提升本土上市公司产业集聚和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支持现有上市公司围绕优势产业、优质项目、优质资产开展分类重组。
12.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支持自身作为上市主体尚不符合A股相关板块条件要求的企业,主动对接产业链、技术链、价值链关联度高的市内外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有效嫁接上市公司的管理、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资源,提升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13.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抢抓资本市场再融资注册制及小额快速融资机制等契机,采用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债转股和可转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融资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市县国资公司、市金控集团参与市内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14.努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各区块要督促上市公司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监管部门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自律和风险意识,确保不发生上市公司债券兑付、股权质押平仓等风险。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企业上市全局性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管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要素保障和指导服务,提高企业挂牌上市的有效性、针对性,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各工作专班要抓紧抓实抓细企业上市各项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协调服务。加强募投项目市内统筹,上市公司或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在本县(市、区)超过1年难以落地的,由市政府协调,在衢州市其他县(市、区)选址落地,两地政府应全力支持,涉及相关考核指标和收益分配调整按衢州市有关政策办理,或提交上市领导小组决定。各区块可在规范决策流程的基础上,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深入实施金融顾问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个性化金融支持。


(三)强化考核评价。按照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要求,重点围绕推进企业上市的做法和成效,形成以新增股份制企业、拟挂牌新三板企业、拟上市企业、企业报辅导、企业报送IPO材料、企业挂牌、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直接融资、保障服务等考核量化指标组成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区块正向激励,将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块综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激励各区块落实落细企业挂牌上市各项工作。强化部门负面评价,对部门办理拟挂牌上市企业政务事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跟踪督促推进,作为部门年终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四)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各区块要及时落实现有企业上市财政扶持政策,加快建立覆盖企业培育、股改、挂牌、上市全过程政策支撑体系;加大对企业因股改上市增加支出的财政补助力度,提高企业直接融资和挂牌上市奖励标准;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开放力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出资参与;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业务,对并购重组提供融资支持;对企业家参加系统培训给予适当补助。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