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

2022-04-25 10:47:36 来源:龙游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6号),加快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生态工业县建设和共同富裕“缩小地区差距领域”首批试点创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龙游县“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一、主要目标


(一)上市公司初具规模。2025年末,全县A股上市公司数量处于全市领先水平,确保达到5家,总市值30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7家,总市值达到400亿元以上。每年动态保有10家以上重点上市培育企业。


(二)上市培育梯队稳步成型。力争到2025年末,新增股份制企业80家以上,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企业60家以上,累计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12家以上,精选层挂牌4家以上,形成稳定的上市培育梯队。


(三)直接融资能力显著增强。力争5年新增挂牌上市直接融资35亿元以上,5年新增资本市场直接融资60亿元以上。股权与债券融资均衡发展,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新增融资规模比重保持在20%以上。


二、工作举措


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挂牌上市一批、并购重组一批”的工作思路,形成挂牌上市培育企业、拟挂牌上市企业、挂牌上市公司三个梯队,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把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有机结合,促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管理创新,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磅礴力量,实现县域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助推企业孵化培育

1. 探索建立“孵化加速器+产业园+基金”培育模式。引入省内外知名孵化培育机构,打造县域小微企业成长孵化培育平台,引进优质产业化项目,推进项目孵化培育产业园建设。鼓励孵化培育机构注入多方资源,通过引入“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创新创业专项基金、S基金等产业园配套基金,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探索高层次人才创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等新兴产业园建设提升,把产业园打造成为培育创新产业的“加速器”。(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办、人才办、湖镇镇)

2. 充分发挥“金融顾问”作用。依托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顾问”服务平台,深化与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要发起单位财通证券战略合作。鼓励其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中介机构,服务下沉,辅导靠前,从企业孵化阶段开始提供配套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专业优势,以“把脉问诊、充分交流、排忧解难”方式,为企业“量身定制”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方案。通过“金融顾问”,探索金融人才与政府、企业的服务关系,依托每个金融顾问背后的机构力量,形成链式金融综合服务,助力政府打通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同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业绩诚信档案,开展服务质量评价。(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经信局、科技局、国资办、财政局、人才办、经济协作中心、经济开发区)

3. 深入挖掘培育上市企业资源。围绕“3+3+1产业体系,通过综合摸排招商新项目、三年内产值持续增长企业、高新技术新申请企业等各方企业数据,充分挖掘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注重科技创新、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发展阶段、成长性等条件,制定分类推进培育计划,建立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5+5+N”挂牌上市企业培育库。培育库根据企业发展和对接资本市场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动态筛选和调整。(责任单位:经信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局、税务局、统计局、经济协作中心、经济开发区)


(二)全力助推培育企业股改提升

4. 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浙江创新试点基础规范层建设。结合浙江省开展全国首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良机,全面推进与省股权交易集团战略合作,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作用,打造县域小微企业成长孵化库全力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基础规范层。引导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企业、获得“凤凰行动”、省级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等资质认定的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增强资本市场意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等优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经信局、市监局、科技局、国资办、经济开发区)

5. 完善企业问题协调服务机制。确立“上市优先”原则,对重点培育企业实行“三个一”服务制度:县领导“一对一”联系,部门“一对一”挂联,服务员“一对一”服务。加大企业股改扶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帮助企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以及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股改速度,降低企业改制成本。(责任单位:财政局、经信局、住建局、资源规划局、税务局、营商办、金融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等)

6. 引导企业优化股权结构。鼓励企业搭建股权激励平台,引导企业出台股权激励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优化股权结构,引进培育高素质人才和团队,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引进股权投资机构参与股改,政府产业基金优先投资挂牌上市培育企业,同时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股权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参与企业股改培育,利用投资机构其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及人才引进等优势,帮助企业提高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责任单位:市监局、国资办、人才办、金融服务中心)


(三)全力助推拟挂牌上市企业辅导冲刺

7. 推动要素资源“优先”向拟挂牌上市企业倾斜。充分调动领导意识与部门服务,聚集政府关注目光,对拟挂牌上市企业要强调“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加强要素统筹,将区域内优质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向拟挂牌上市企业集聚。优先考虑拟挂牌上市企业项目用地、用能、用水等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用地、环评等问题,并落实拟挂牌上市企业享受亩均效益评价支持政策;积极调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资源,争取省级金融资源倾斜,加大金融要素支持力度。执法部门对拟挂牌上市企业要推行柔性执法理念,对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符合不予处罚清单情形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适用包容审慎监管。(责任单位:发改局、资源规划局、国资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市监局、综合执法局、金融服务中心、人行、银保监组等)

8. 加速拟挂牌上市企业辅导申报。对拟挂牌上市企业实行专班化 “滴灌式”服务,建立 “一企一策”问题清单,“一周一报”实时跟进企业挂牌上市进度,督促辅导企业和中介机构研究制定规范辅导上市工作计划,明确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安排,加快辅导规范工作进度。围绕上市辅导事项,加强与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对接联系,争取开设拟挂牌上市企业办事“直通车”。加强与浙江证监局、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深度合作,把拟辅导、拟报会企业作为服务重点,争取证监部门进行板块差异化辅导监管。大力支持报会企业按照监管部门(交易所)审核问题反馈要求,补充完善各类证明、说明、行政许可等材料,加速企业上市IPO排队进位。(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

9. 推动企业多渠道、多形式挂牌上市。鼓励企业通过“新三板”挂牌“练兵”,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进入创新层、精选层并从精选层转板上市;支持主业突出的成熟型企业到主板上市;支持成长性强的创新创业型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间接上市和分拆上市。(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经信局、科技局、经济开发区)


(四)全力助推挂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10. 发挥挂牌上市公司产业引领作用。将挂牌上市公司作为产业发展龙头,发挥挂牌上市公司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基石作用,支持挂牌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固本强基、提升发展,稳步扩大募投项目有效投入和提质增效。强化区域产业基础配套建设,加快形成挂牌上市公司与配套企业联动发展格局,提升县域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引导挂牌上市公司不断提高创新发展驱动力,支持挂牌上市公司持续增加科研投入,在重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形成产业发展技术“护城河”。(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金融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

11. 推动高质量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挂牌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加速产业链的强链补链畅链护链,引导挂牌上市公司加大对主导产业领域项目投资力度,打造一批以挂牌上市公司为龙头的高质量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挂牌上市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兼并重组县内低效和经营困难企业,以资本、产业优势盘活存量有效资产,参与“僵尸企业”出清。加大对挂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业务等融资支持。(责任单位:经信局、金融服务中心、人行、银保监组、经济开发区)

12.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挂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督促公司建立“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自律和风险意识制度体系。督促挂牌上市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建立公司风险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各部门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完善会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金融、财税、行政、司法等途径帮助挂牌上市公司防范风险,发挥“天罗地网”监测预警平台作用,统筹做好挂牌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工作。(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财政局、司法局、公安局、人行、银保监组、经济开发区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县级层面推进“凤凰行动”计划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加快推进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指挥部。指挥部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和上市后发展所涉及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的协调服务,有效增强工作力量。各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开展排摸,筛选、发现、提供拟挂牌上市企业苗子,并跟踪推动企业开展相关运作。


(二)简化政策流程。坚持按照袁家军书记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要求,建立企业上市“一件事”数字化集成办理工作机制,围绕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涉及的服务事项,做到及时办、一次办、集成办。推动实施政策“最优颗粒度”细化工作,按照“便捷性、合理性、规范性”的原则,“申请材料最优、办理时限最短、办事环节最少”的标准,深入开展“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工作,实现政策事项直兑、即兑、快兑。


(三)细化考核评价。重点围绕推进企业上市的做法和成效,形成以保障服务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成员单位正向激励,将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成员单位综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激励各成员单位落实落细企业挂牌上市各项工作。强化负面评价,对成员单位办理拟挂牌上市企业政务事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跟踪督促推进,作为成员单位年终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四)浓厚上市氛围。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挂牌上市氛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定期开展现代企业管理、资本运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和个案辅导,加大对有关上市融资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典型案例的宣传介绍,推动更多企业了解参与挂牌上市工作。


(五)建立容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创造性地开展股改挂牌上市工作,把推动股改挂牌上市工作中的担当担责、创新创先导致的失误与故意违背政策、以权谋私区别开来。建立尽责容错免责机制,保护和激励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在推动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过程中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轻微违纪,但因达到尽职要求,给予责任豁免,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凝聚起推动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的强大合力。


政策法规